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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4大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作者:如皋动态 顾忠兵

      记者近日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我市通过建立律师管理、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执业奖惩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完善律师管理机制。市司法局依法加强对律师的管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协会充分履行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权益、加强执业监督的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建立行业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涉及律师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把拥护宪法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首要条件,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严格实习合格条件,严把实习鉴定关。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间表现的调查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市司法局会同律师协会每年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评定等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不称职的律师,司法局、律师协会将依法、依章程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来提高行业竞争力。

  健全律师执业奖惩机制。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表彰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培树、表彰、宣传工作。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极个别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坚决清理出律师行业。完善监督处罚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报制度。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良记录制度,将律师不良记录放入执业档案。实行违法违纪行为披露制度,将处罚结果在行业内部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